苏州·张家港律师
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 案例介绍 > > 文章内容

一罪不二罚?我牢都坐了,凭啥还叫我还钱!

发布日期:2018-05-07 15:20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经常有用户在留言中问道:“老赖因欠钱不还被判刑坐牢后, 还需要还钱吗?”根据我国一罪不二罚的法律情况,我想有此疑问和想法的人不在少数。事实真的如此吗?如果坐过牢以后就不用还钱,那么债权人的利益该怎么得到保护?

 

 

 

在一起类似案件中,法院判决:坐过牢依然要还钱

 

我国法律有规定,刑事处罚与民事责任不能相抵,坐牢属于刑事处罚,而还钱属于民事责任,二者互不影响,因此坐完牢依然要还钱,赔偿义务不会因刑责而免除!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沈亮也对此作出了说明:

 

法院的生效裁判终身有效,不存在判了刑就不用执行原有裁判的情况。

 

想要坐牢抵债是无稽之谈,还抱有这种想法的朋友们该醒醒了。记住,人死债不消,就算是欠债人死了,其所欠债务还要从其遗产中扣除。

 

相关答疑:

 

1、是不是欠钱不还就会坐牢?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会被判处刑事处罚,也就是坐牢的,但是对于一些有还款能力而拒不还款、拿到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而拒不执行的债务人,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老赖做完牢依然不还钱怎么办?

 

法院虽不能用相同罪名送对方入狱,但还是可以将对方列入到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且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直到他有资产可供被执行,或者主动还钱后才能完结。

 

3、老赖名下的哪些财产是可以执行的?

 

① 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否执行?

 

答: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② 被执行人为离、退休职工的,能否执行社保机构发放给被执行人的养老金?

 

答:可以。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3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

 

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需的生活费用;社会保障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在执行被执行人的养老金时,应当注意向社会保障机构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法律规定的精神,取得理解和支持。如其仍拒绝协助的,可以依法制裁。

 

③ 银行客户作为被执行人时,对其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能否执行?

 

答:客户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无论是银行自己发行的(包括总行和省分行发行的,简称自营产品),还是银行代理销售的(简称代售产品),都属于客户拥有的财产权。当客户作为被执行人时,该财产权属于责任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综上,“老赖”名下的公积金、养老金、理财金、保险金等都能执行。

 

最后,小编提醒:

 

想要坐牢免债是不可能的,债务人还是努力去还债吧,债权人也不必担心对方因坐牢就导致自己的钱没人还了。

copyright © 2017 - 江苏润众律师事务所 张家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