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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气球炸伤4人,法律责任怎么定?

发布日期:2017-11-29 11:11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网红气球炸伤4人,法律责任怎么定?

    最近,一款会发光的"网红气球"火了,这些气球很漂亮,气球的球面包上了五颜六色的电子发光体,顿时就成了大人小孩的新宠。不过,靓丽外表之下,却藏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昨晚,有位南京市民点了一根烟,导致几只"网红气球"相继爆燃,导致4人被烧伤。医生称,氢气球爆炸引起四个人受伤,两个人比较轻,张先生的伤势最重,面部和双手基本上是二度以上烧伤。按照张先生的烧伤程度,有可能会留下疤痕。
    一只氢气球,就等于一个“危险品”。氢气和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比例后,稍有不慎就可能因静电或遇明火发生爆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二条 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氢气球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属于严格责任,出售"网红气球"者未尽到提示义务,应承担责任,占有或者使用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也因承担责任。具体责任还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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