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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转账记录,能不能作为讨债证据?

发布日期:2018-12-08 12:03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在当下移动支付、电子支付盛行的时代,在许多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存在很多通过支付宝、微信等交付借款的情形。在发生纠纷时,这些微信转账记录是否是有效的证据,是否被法院采信呢?微信转账记录是否是有效证据,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看看下面案例:

 
 

基本案情

2016,诸某在与卢某在微信聊天时表示要向卢某借钱,后卢某通过微信红包、微信转账、银行转账等方式借了6266元给诸某,又委托朋友转账400元给诸某。卢某共借了6666元给诸某,诸某承诺于2016816日偿还欠款。然而约定的时间过去两个多月,诸某仍迟迟不偿还借款。卢某认为诸某的行为严重损害自身合法权益,于是将两人之间的聊天记录、微信转账记录及银行转账记录打印后作为证据,起诉至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追讨欠款。

法官认为

源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卢某提供的被告身份信息、聊天记录及各项交易记录能互相印证,原告卢某与被告诸某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法院对原告卢某主张的借款本金6666元予以确认。原告卢某请求被告偿还借款6666元,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风险提示

如果微信聊天记录中,不仅包括微信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聊天记录,能够从聊天记录中明确借贷关系的双方、借贷的事实存在,这时的微信转账记录是让债务人还款的强有力的证据。在微信聊天记录中,如果没有聊天记录或者记录未明确的提到双方的借贷关系,更甚至只有一个微信转账记录,那这时的微信转账记录的证明力就非常薄弱了。在使用微信作为一种证明事实的证据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要确认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微信现在都已经进行实名登记,如发生对方不认可或者对方不出庭,法官无法辨识的情况,可以通过聘请律师或者自行申请法院向相关服务商调取相关主体资料或者记录。

二是微信证据的完整性。这涉及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及关联性,因微信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例如本案中,应有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链,综合证明借款性质。

三是在微信转账借款时,应备注“借款”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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