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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时房子该如何分配呢?

发布日期:2021-07-31 09:05    来源: http://www.baidu.com/     [联系我们]

男人和女人的婚姻,男人在结婚前买了房子,然后签发了房地产证明。这个女人还有这个房子吗?换句话说,如果你婚前买房,婚后申请房产证,离婚时应该如何分配房子?

1.房地产证书上写着一个人的名字 (首付人)

如果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即首付人的名字,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房子的所有权属于注册名称的一方,但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和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划分是依法进行的。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签署了房地产销售合同,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房地产以首付方的名义登记,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应当在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

婚后双方支付的款项和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应由财产登记方在离婚期间由另一方补偿。也就是说,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还款部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出资额,财产来源应在结婚前分为两部分,婚姻分割。相互偿还的部分,无论是一方用个人工资偿还贷款还是双方的工资,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它在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贷款。

2.如果房地产许可证上写着两个人的名字

房地产许可证上写着两个人的名字。房地产由两个人共享。分配取决于当房地产许可证写两个人的名字时,双方之间是否有任何书面协议,如果有协议,它将根据约定的内容进行分配; 如果没有约定,它将被平均分配。

3.房地产许可证上写着一个人的名字,这个人不是首付方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户籍问题,首付方想在另一个城市买房子,但是在这个城市没有登记的永久居民,所以他写下了对方的名字。该房屋属于房地产许可证登记名称的一方,首付款方支付的首付款相当于借给登记名称的一方的首付款。离婚时,该房屋属于房地产许可证登记名称的当事人,但是,登记房地产许可证名称的一方需要将首付款返还给首付款方,将婚后共同还款的部分分开,并在婚后共同还款期间将部分房屋增加值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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