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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时效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2021-10-17 09:01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什么是追诉时效?   答:追诉时效指的是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过了该有效期限一般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犯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答: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例如,某人触犯盗窃罪,按照情节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五年之内该犯罪分子的罪行未被发现,那么该犯罪分子的罪行就过了追诉期,一般不会再予以追诉。   如果某人所犯罪行的追诉期为5年,其逃避侦查或者审判后5年之后才归案,该犯罪分子过了追诉期限吗?   答:没有过追诉期限。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例如潜逃的杀人狂魔劳荣枝和高承勇,无论潜逃多久,一旦被发现都可以追诉。   因为”官官相护“而对被害人的控告不予理会,会不会使得案件拖过追诉时效?   答:不会的。根据相关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例如:湖南操场埋尸案中的”杜少平“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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