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张家港律师
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张家港律师 > 法律常识 > > 文章内容

法律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规定的

发布日期:2021-10-30 09:05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征地拆迁也变得越发常见,对于大多数被拆迁户来说,最为关心的莫过于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了。那么,征地拆迁补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怎么走?征地拆迁补偿方式有哪几种?法律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规定的?
 
  一、征地拆迁补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怎么走?
 
  一般情况下,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达不成补偿协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会做出征收补偿决定。如果被征收人对该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可以通过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 征地拆迁补偿方式有哪几种?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三、法律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规定的?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4、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5、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6、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copyright © 2017 - 何翔 苏ICP备17055234号-1 张家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