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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2021-10-23 09:01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1、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两年后会直接被执行死刑吗?
 
  答:不一定。死缓的全称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我国死刑分为立即执行和缓期两年执行,都是针对严重犯罪的一种处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意思是在判处犯罪分子死刑的同时,给予犯罪分子两年的缓期,如果在缓刑期间没有故意犯罪,自动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如果在缓刑期有故意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则执行死刑,过失犯罪不在执行死刑之列。
 
  2、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之后,还可以减刑吗?
 
  答:可以减刑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第四条之规定: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减为无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四年以上方可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四年六个月以上二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四年以上二十四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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