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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逾期该承担什么责任

发布日期:2021-04-30 09:00    来源: http://www.baidu.com/     [联系我们]

产权证书是购房者最关注的问题之一。目前,开发商出具的房产证延期引起的纠纷更为普遍,不仅造成房屋所有权关系不清,混乱,而且无法行使出让,抵押,租赁和投资权。买卖双方经常对逾期原因,责任方或责任形式产生争议。

第一,开发商在处理产权证书方面的义务

在我国,房屋变更采用“交付+登记”的方式,即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已经登记,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在我国,所有权证书是唯一的所有权证明。在房屋交易中,即使购买者已经支付了房屋的全价,但从法律上说,即使没有获得所有权证书,依法也不会获得所有权。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发商有义务协助其所有权证书的处理。内容包括:1.开发者在转让登记之前应获得的文件,例如测绘,所有权登记;2.买方申请许可时提供上述文件;3,按照房屋管理部门或合同的要求,协助购房者提交证明文件并缴纳税费;4.为了取得注册证书,开发商应配合或履行开发商应承担的其他事项和其他合同义务。

第二,逾期申请中“卖方原因”的认定

《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住房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以下情况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期限,除非双方另有特别协议,否则卖方应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可以看出,“卖方原因”应包括卖方自己的原因和应归因于卖方的第三方原因,只要是由此引起的,如果许可证逾期,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买家。

当谈到逾期申请的原因时,问题要复杂得多。通常在开发商交付建筑物后开始申请证书。在商定的证书申请期限内,开发商必须首先完成房屋测量和制图,并注册所有权,然后通知业主在合理期限内提交证书和费用,之后所有材料均应归还。收集及时将其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等待房屋管理部门完成注册并取得房地产证,并通知买主取回。在在此过程中,由于开发人员延迟准备必要的文件或延迟履行通知义务而导致注册过程中的延迟,以及由于延迟提交证书信息和费用而导致文件的交付延迟,房屋管理部门审核证书。由于处理材料和注册程序的延迟而导致证书发行的延迟。毫无疑问,开发商由于买方自己的原因而延迟获得许可,因此不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如果房屋管理部门推迟了许可证的登记和发放,导致了逾期的许可证,开发商是否应对违约承担责任?答案当然不是。开发人员准备必要的文件后,注册的主要责任是协助并与买方合作提交证书。在此期间,开发商无法控制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和处理程序所花费的时间。它不能归因于“卖方原因”。

第三,违约证明逾期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

开发者应承担逾期认证和违反合同的责任,其构成要素之一是开发者造成的延迟。对于非开发方造成的延迟,即使有损失,开发人员也无需赔偿。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买方声称开发商应对逾期的许可违约行为承担责任,而无需证明开发商造成的延误是责任的构成要素,而仅需证明自违约之日起的期限。购置至购置财产证明书的时间可以认为,超出签发许可证的合同或法定期限是开发商造成的延迟。此时,证明非开发者原因的举证责任已转移到开发者一方,开发者将提供证明在此期间存在豁免的证据。这是在证明过期和违反合同责任的情况下分配举证责任的特殊规则。举证责任的这种分配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开发人员在注册和发行过程中对注册和认证的各个方面都有全面的了解,并且由于非开发人员的原因而免除责任。原因更明确,比买方更有能力证明。因此,举证责任被分配给开发商,以便更好地平衡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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