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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 房子如何分配

发布日期:2019-11-21 15:31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李想给自己9年的居留证,但这在他的前妻和儿子之间造成了挣扎.一场争执使李光耀的回忆回到了十年前.
 
    【事件】
 
    想要做出生证明需要前妻的同意
 
    李和张原是十年前从原部门来的,有一个儿子.当时,两人居住的A房的财产是一栋私人房屋,申请建造房屋的家庭成员是夫妻.由于他的儿子当时还很年轻,因此他在建房时无权供款,因此他不包括在建房申请中. 1996年,私人住宅被搬迁,政府又分配了另一套安置房B.在这种情况下,这套安置房B是李先生要求的目标.
 
    2003年4月,李和张某彦分手.协议中清楚地表明,B的房屋由Li拥有,Zhang放弃了房屋的产权.离婚后,B的房子被李某占用,儿子与张某住在一起.
 
    在2005年底,房价下跌了很多.李先生认为他可能能够改善生活条件,想卖掉房子并购买另一套新房子.因此,李先生提出了出售现有房屋B和另一个最喜欢居住的地方的要求.在了解了房屋的情况后,代理人告知该房屋为安置房,尚未申请产权.因此,只能先注册产权.对于所有权证书和房屋出售,您必须获得房屋和居民的一致同意.房子的清单显示了两个人的名字,张和李.因此,如果您想申请所有权证书并出售房屋,则需要张先生.同意.
 
    【争议】
 
    前妻儿子想分享一块蛋糕
 
    为了得到张的帮助,李先生买了礼物拜访张,并希望与他合作成功地获得产权证书.但是,张拒绝声称他也有权获得房屋.如果要申请证书,则必须写上两个人和儿子的名字.否则,您可以支付赔偿.李知道这很困难,但是他没想到对方会无视离婚协议的内容并要求自己的房子.他前妻的儿子也要房子.
 
    李的儿子对李说得恰当:房子是父母所有的.父母离婚后,关于将房屋归还父亲的协议侵犯了他的权利,他从未表示过放弃房屋的权利.因此,房子是该有的副本.作为父亲,您不能随意处置财产.
 
    李无奈无奈之下,找到了申请的情况,最后去法院确认B房屋的产权归自己所有.
 
    [律师的意见]
 
    仅儿子
 
    A发生在1996年.根据当时的上海市拆迁政策,原始私人所有者的相应财产价值以私人房屋补偿费的形式反映出来.同时,对于符合一定安置条件的原始私有财产所有人,他们可以采取相应的行动.拆迁,以获得安置房屋.根据建房申请报告,建A楼的私人房屋时,其家庭成员是李和张,他们的孩子还很小,没有资本.因此,他们不享有A区私人住宅的财产权.此外,考虑到搬迁时A地区私人住宅的状况以及享受搬迁政策的人们,只有李和张两人都享有房屋和搬迁对象,因此两者都有权获得B.房屋的所有权,而孩子在B处没有房屋的所有权.作为Li和Zhang的儿子,只能主张李先生去世后按照《遗产》享有父亲财产的权利,但这也取决于李先生的生活意愿.因此,因为他是儿子,所以他必须是父母.存放财产的想法是不正确的.当李与张离婚时,张的所有权利,因为张明确地放弃了B房屋的产权,并且不再存在,因此B的房屋应依法归Li所有.法院最终支持了李律师的观点,并下令将B处房屋的财产归李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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