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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的正当途径包括哪些

发布日期:2021-01-11 14:17    来源: http://www.baidu.com/     [联系我们]

出现经济纠纷必须通过正当的法律渠道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包括:

一.仲裁

1、仲裁的适用范围

仲裁是指经济纠纷的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共同选择仲裁机构对纠纷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平等主体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产权纠纷,可以仲裁.

婚姻、收养、监护、赡养、应当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理的继承纠纷和行政纠纷,不适用仲裁.

劳动争议的仲裁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业合同争议的仲裁由其他法律规定,不适用仲裁法.

2、基本仲裁制度

(1)协议仲裁,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选择仲裁解决争议.不能达成仲裁协议的,不能适用仲裁方法.

(2)终裁后,当事人就同一争议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仲裁机构

包括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4、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的内容

-有意请求仲裁;

-有仲裁事项;

-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解除合同,、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有效性.

5、仲裁裁决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于可以自行解决争议,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

行政复议是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与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的规定对社会履行行政职责的过程中,就法律范围内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争议.行政相对人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行政监督活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合法权益,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民事纠纷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决定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侵犯的,其合法权益可以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的参与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可以.

3、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三、诉讼

1、诉讼的适用范围

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即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解决纠纷的活动.

人民法院受理、之间的公民、之间的法人、以和及之间的其他组织因财产关系和个人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试用系统

合议庭制度--指以三位法官组成审判组织,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案件,作出判决的制度.

两审终审制--指诉讼案件经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终结的制度.

3、诉讼管辖权

4、诉讼时效

时效期限分为: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是指民事普通法规定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诉讼时效期间.

特别时效是指民事普通法或特别法规定的时效,仅适用于特定的民法关系.

5、判决和执行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二审法院的判决是最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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