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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的情形

发布日期:2021-06-12 09:00    来源: http://www.baidu.com/     [联系我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以下情况之一,争议和罚款:

(1)追逐比赛,情况差;

(2)醉酒驾驶机动车;

(3)从事校车业务或客运,严重超出额定客运,或者认真地通过指定的速度;

(4)违反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

机动车的所有者,经理对第三项和前一段的第四个行为直接责任,并根据前款规定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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