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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后,赔偿损失的范围?

发布日期:2021-09-02 14:30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我国规定的违约损失赔偿应当合理确定、直接,适用全额赔偿原则。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遵守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赔偿数额应当等同于造成的损失。

因违约而产生的,包括履行合同后可获得的。违约的利益不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根据本条规定,损害赔偿金额与实际违约损失应相等,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按可预见的规则判断。

因此,违约赔偿是补偿性的。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可以主张履行合同所能获得的利益,从而使其处于按约定履行合同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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