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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不可以登记结婚

发布日期:2021-12-26 09:03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男女在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下,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那么就可以领取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了。但在一些情况下,我国法律是明确规定了不可以登记结婚的。那到底在什么情况下男女不可以登记结婚呢?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不可以登记结婚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办理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二、结婚登记在哪办理?

  1、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办理。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医学上认定哪些疾病不能结婚

  关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具体包括哪些,法律对此并无细则区分,只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是包括这三种疾病。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此类患者在双方同意下,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2、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上述五种情况下一般就是男女不可以登记结婚的,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只要有一方具有上述情况中的一种,那么最终就无法办理结婚登记。而要是符合条件的话,则需要具体了解应该去哪里办理结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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