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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合同有问题如何赔偿

发布日期:2018-06-25 17:02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李女士在坐落西安市长安区的一小区买了套房子,其时合同上许诺,届时会随房子赠送一个45平方米的天台,不计入商品房面积,李女士说,自己就是冲着这个赠送的面积,购买了坐落顶层的房子,可交房时,说好的天台却没有赠送,开发商只愿补偿两年的物业费.昨日,该小区开发商事业人员表明,其时合同里写的赠送面积是"笔误".
    业主:最初冲赠送面积才买的顶层
 
    李女士说,2011年,她以每平方米8000多元的价格,买下该小区第十七幢二单元顶层的房子."其时开发商许诺说,假如买顶层,就赠送一个面积为45平方米的天台,我想着有了这个天台,家里许多东西就有当地放了,并且夏地利,还能够在天台上休闲、款待朋友."李女士说,2013年交房时,她却发现,说好的天台不知去向了."交房时,我提出想去天台看看,却发现顶层的楼门是锁着的,上去看了一下,并没有和我家有联系的天台,而是一个公共的楼顶."李女士说..
 
    在李女士供给的购房合同上,华商报记者看到,合同的第十一条第二款写着:"本合同项下商品房附赠旁/顶约为45平方米的花园/天台/渠道(详细面积以交给实践为准),附赠面积未计入本合同项下商品房计价面积……"
 
    昨日,华商报记者来到李女士寓居的小区,来到第十七幢二单元,11层是李女士的家,上面是顶楼,推开门,是一个公共渠道,确实没有任何天台设置,李女士也无法独自运用这个顶层.
 
    李女士说,她屡次找开发商洽谈此事,可每次都被推脱."开发商说,能够给我免两年物业费,我必定不能同意,45平方米的天台价值十几万呢,两年的物业费才多少钱,并且假如一开始我知道不送天台,必定也不情愿买顶层啊!"
 
    开发商:补偿难达到,尊重法院判定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该小区开发商事业人员岳女士,岳女士表明,她了解过此事,确实是合同上写了给业主赠送一个45平方米的天台,不过这个归于"笔误",是写合一起事业上的失误,为此他们也自动表明,情愿给业主必定的补偿,可业主提出要补偿一个车位,这个对他们来说很尴尬.
 
    岳女士说,现在业主现已为此事向法院申述,公司也尊重法院的判定,假如法院判公司补偿,公司必定实行.
 
    律师:开发商违约,应实行合同或补偿
 
    张家港律师何翔表明,购房合同里清晰,给业主赠送一个45平方米的花园/天台/渠道,交房时却没有赠送,这归于开发商违约,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实行合同,假如开发商真实无法实行,业主能够要求开发商补偿丢失,让专业的评价组织评价,相同面积、相同方位的天台的价值,开发商依据此规范补偿业主的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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