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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四步工作法”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
发布日期:2018-07-10 14:45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一是明确工作范围.该市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权责一致、公开透明"原则,将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等三类对象纳入权力梳理范围.
二是制定清单草案.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对全市各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将每一项职责细化为具体的权力事项,按照行政权力类别划分标准,逐步逐条分类登记部门权力.对于梳理出来的权力事项,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列明权力编码、名称、实施依据、运行流程和自由裁量权等规定,形成权力清单草案.
三是复查审核确认.各部门的权力清单草案统一上报该市政府法制办,由法制办对清单进行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部门根据修改意见和权力取消下放的最新动态对清单进行调整并再次上报,经二次核后进行最终确认,相应权力即纳入到行政权力库中固化,无法定理由不得进行更改.
四是全面公开公示.结合上级最新工作要求,对该市权力清单进行进一步调整,并在张家港市政府法制网向社会公布权力事项名称、权力类型、行使主体、实施依据等关键内容,通过公开透明推动权力规范运行,提升政府及部门的行政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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