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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8-06-13 15:43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子,在侦办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迫情况时,关于现行犯或许严重嫌疑分子所采纳的暂时掠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办法.刑事拘留有必要一起具有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目标是现行犯或许是严重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施行违法的人,严重嫌疑分子是指有依据证明具有严重违法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迫景象之一.关于何谓紧迫景象,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关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则.
    特色
 
    1.有权决议选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子中,关于违法后妄图自杀、逃跑或许在逃的以及有消灭、假造依据或许串供可能的违法嫌疑人也有权决议拘留,法院具有司法拘留的决议权,诉讼参与人或许其别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能够依据情节 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假造、消灭重要依据,阻止人民法院审理案子的;
 
    (二)以暴力、要挟、贿买办法阻挠证人作证或许指派、贿买、钳制别人作伪证的;
 
    (三)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产业,或许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产业,搬运已被冻住的产业的;
 
    (四)对司法事业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履行的人,进行凌辱、诋毁、诬害、殴伤或许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要挟或许其他办法阻止司法事业人员履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现已发作法令效力的判定、裁决的.除以上景象之外,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冲击法庭的,或许有其他阻止诉讼进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法院能够决议对其予以1000元以下的处分,或许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不管何种拘留,均由公安机关履行不管是公安机关决议的拘留,人民检察院决议的拘留,仍是人民法院决议的司法拘留都一概由公安机关履行.
 
    2.刑事拘留只要在紧迫情况下才干选用.只要在紧迫情况下,来不及处理拘捕手续而又需求立刻掠夺现行犯或许严重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干采纳拘留;假如没有紧迫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处理拘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3.刑事拘留是一种掠夺公民自由的强制办法.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色在于彻底掠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约束公民人身自由.就掠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拘捕具有相似性,都归于拘押的一种,因此也只要在确有必要时才干选用.
 
    4.刑事拘留是一种暂时性办法.拘留的期限较短,跟着诉讼的推动,拘留要及时予以改变,或许转为拘捕,或许改变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许开释被拘留的人.
 
    5.刑事拘留的目标具有特定性.只能适用于法令严厉规则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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