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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何翔律师成功办理取保

发布日期:2019-05-16 16:18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XXX因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抓获,XXX的被刑事拘留,其人家属第一时间委托何翔律师进行刑事会见及刑事辩护。在侦查阶段,通过何翔律师介入,成功将XXX取保。XXX及亲属对何翔律师表示十分感谢。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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