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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审诉讼判决不离,该怎么处理?

发布日期:2022-01-22 09:04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离婚一审诉讼判决不离该怎么处理?

  一审诉讼如果判不离的,起诉离婚一方通常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选择:在15天上诉期内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改判要求准予离婚。但是如无法律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二审法院改判的概率往往不高。

  第二种选择:原告可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夫妻婚姻关系,但这会面临诉讼期限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离婚诉讼生效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原告需要在六个月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如果原告有新证据、新理由的,是可以不受这个时间限制。

  嫁到外地离婚了户口怎么迁回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原籍的基本程序:

  1、带上户口本,去原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并开具迁出证明,工作人员会让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之后会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户籍档案里注销。

  2、带上户口迁移证到你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科落户,开具准迁证,比如提供相关的证明,例如工作单位证明,街道证明等,就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或原籍。

  以上仅供参考,各地户籍管理操作上可能会略有不同,建议办理前先提前与当地户籍管理机关详细了解所需的材料及程序。

  离婚律师团队解读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义务有哪些?未尽夫妻义务有什么惩罚?

  夫妻之间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夫妻双方相互忠实、相互尊重,严守一夫一妻制度,不得重婚或与其他异性同居等;

  (二)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三)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四)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相互照应,在经济上相互帮助,在日常生活上互相扶助,在精神上互为支柱。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无条件的,是基于婚姻家庭关系的责任而产生的法律行为,这种扶养关系,是保持婚姻家庭的和睦平等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增进夫妻间的情感,有利于夫妻间的正常生活,有助于加强夫妻间在物质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慰籍,促进社会的稳定。

  《婚姻法》第二十条还规定“一方不履行扶助义务时,需要扶助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一方不履行扶助义务,需要扶助的一方应向村(居)民委员会反映,向所在单位反映,经教育、批评、行政处分仍不履行扶养义务的,需要扶养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诉讼,情节严重的,构成遗弃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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