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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 | 独生子女未必能全额继承遗产?

发布日期:2022-02-02 09:04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为什么独生子女

  不一定能完全继承父母的遗产?

  答:撇开父母立有遗嘱的情况来看,这个问题的关键点是:死亡顺序。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当独生子女的父亲去世时,爷爷或奶奶还健在的,爷爷、奶奶、独生子女以及独生子女的母亲作为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有权继承父亲名下的财产(母亲去世时,外公外婆还健在的,也是同样的道理)。这时,独生子女是不能全额继承父母的遗产的。

  我们都知道第一顺序继承人是:

  配偶、子女、父母

  但具体又怎么分?

  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3条第1款:“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以,答案是一般平均分。但是,继承法也考虑到了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对于前者,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于后者,则可以多分。而对于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则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此外,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其实继承问题是很复杂的

  大家千万不要想当然

  不然结果可能会大大出乎你的预料

  但总体来说

  解答继承问题

  只需走以下四步即可:

  认定遗产

  1、夫妻共同财产须分一半认定,其他的物权归属认定按物权法

  2、判定遗嘱有效性和优先性

  排除无效遗嘱,其他遗嘱注意有效要件、时间先后、有无公证

  3、判定遗嘱继承人是否能够继承遗产

  活着没有?丧失继承权没有?放弃继承权没有?如果死亡或者放弃或者丧失的,转法定继承

  4、界定法定继承人

  活着没有?丧失继承权没有?放弃继承权没有?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归国家或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

  转自:律师事务所公众号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之所以受到特别关注,是因为它不仅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而且极大的危害社会治安、家庭稳定以及 的身心健康。联合国大会更是将11月25日指定为消除对 的暴力 日,也称 反家暴日。

  前日,微博用户“宇芽YUYAMIKA”发布《面对家暴不再沉默》的文章,讲述了自己被男友多次家暴的惨痛经历,并在一条视频微博中写道:“我被家暴了,过去的半年我仿佛活在噩梦里,关于家暴的这一切,我必须说出来!”。网文一出,立刻引起轩然大波,转发量已超过40万次。

  当事人也在微博中发布第五次家暴的急诊病历。该病历称,患者“被他人打伤跌地疼痛,瘀紫”,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当地警方已经启动核查程序,据江北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有进展,将及时对外公布。该负责人还表示“我们也在向疑似事发地的派出所核查是否接到过类似家暴案件报案”。

  另外,重庆 妇联也发文表示,立即协同相关部门了解核实情况,并将协同相关部门,为当事人提供帮助服务。

  家暴是什么

  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谩骂、恐吓等对精神产生伤害的行为,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此外还有“性暴力”也是一种家庭暴力。一般来说,如没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或不以控制受害人的目的,将无法认定为家庭暴力。

  值得注意的是,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暴力也是家暴。

  男女朋友之间虽然还未结婚,不成立家庭成员关系,但是《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可见,情侣之间在同居期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与婚内暴力相似,也可参照家庭暴力的相关规定执行,受法律约束。

  大多数家庭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联合国 署表示:“全球超过三分之一女性曾遭受暴力侵害。”而就在我国,家庭暴力的发生率大概在29.7%到35.7%之间(不包括调查暗数),其中90%以上的受害人是女性。

  面对家暴,应该怎么做

  1、申请人身保护令

  受害人本人、近亲属、受害人居住地公安机关、 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向本人居住地、施暴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 必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无时间限制。无论是正在遭受家暴还是已经遭受家暴,都可以提出申请。另外,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离婚诉讼期间和离婚之后也均可申请。

  ●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向法院申请。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2、报警

  遭遇家暴后,受害人本人或近亲属应尽快到受害人居住地、施暴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

  《婚姻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实施了家暴行为,如果受害人报警,警方会发出训诫令,予以制止。

  3、提出离婚并请求损害赔偿

  实施家庭暴力属于导致离婚的过错情形,如受害人因遭受加拨提出离婚申请的,可以一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实施家庭暴力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

  ● 只有无过错方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双方均有过错的,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

  ● 没有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离婚损害赔偿规定提出的请求,不予支持。

  4、对严重家暴行为,可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行为导致受害人身体、精神受到严重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婚姻法》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严重的家暴行为,构成轻伤以上的,施暴者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向居委会、村委会申请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婚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二款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遭遇家暴,可以收集以下证据

  1.公安证据

  例如接警记录、家庭暴力告诫书、验伤单等。

  需要注意的是,报警最好打110,因为110有录音,方便以后调查取证。如果是打派出所电话,派出所电话可能是没有录音的;如果是直接到派出所报警,就要记录下办案警察的名字和警号。

  只要你报警了,你有权向公安机关索要报案回执。如果公安机关接下来决定立案处理,还会给你立案的回执。

  证据效力比较强的是家庭暴力告诫书。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2.医疗证据

  例如病历、检查报告、住院证明、诊疗意见、医疗发票等。

  建议你即使伤情没有很严重,是普通擦伤,也可以求医,保存证据。如果家庭暴力导致你心理受到创伤,可以提交向精神心理科求医的记录。

  3.视频、录音、聊天记录

  那些能较为清晰地拍到、录到家暴情景的视频、录音,如各场所监控视频,手机录音等,都能比较客观地反映现场的情况。除此以外,施暴者通过微信、QQ等聊天工具进行的谩骂、恐吓的言语记录,都能成为证明家暴行为的证据之一。

  4.保证书、悔过书

  施暴者本人在实施家暴后写下的保证书、悔过书,也可以反映家暴的事实。受害人可以引导施暴者自述家暴的事实。通过短信、微信、录音形成的证据,必须保存在原来的载体里。否则将有可能影响证据的真实性效力。

  5.伤情照片

  对于家暴导致的小皮外伤,也要将伤情拍下来。照片里,最好能同时看出伤口,及受害人脸部,提高证据的证明力。

  错过了搜集证据的最好时机怎么办

  证据的收集十分讲究时效性,一旦错过了,很多证据就无法收集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捍卫自身权益上,我们无能为力了。

  比如当初遭受家暴的时候若有对身边的朋友或者家人提过此事,那么也可以请朋友跟家人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从而对家暴的事实予以证实。再比方说,以前受伤时拍下的伤情照片也可以作为证据。当然,如果当时有报警但只是没有拿报警回执,那么现在仍然可以向警方要求领取当初的报警回执。

  当然,最好的方式就是及时积极收集保存证据,不管是否选择原谅。

  每个人都期待幸福美满的婚姻,但是当家暴降临,我们要勇敢保护自己,通过收集有用的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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