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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的概括性规定

发布日期:2021-10-18 09:01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我国刑罚的种类一共有哪些?   答:我国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对外国人还可以适用驱逐出境。   非数罪并罚情况下,各刑种的期限最长是多久?   答: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吗?   答: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刑罚都在哪里执行?分别由谁执行?   答:管制实行社区矫正;拘役在看守所由公安机关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在监狱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订死刑执行令,由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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