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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完美的民间借贷,你借一个试试?!

发布日期:2018-04-12 18:21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我以前写过一篇《民间借贷,我是不喜欢的》,《我一烦躁》,基本都是与民间借贷的案件有关的。可见,这种案件很是烧脑,但却屡办不止,还越办越多。对于普通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就不分析了,这种传统意义上的民间借贷几乎都快在二审消失了,剩余上诉到二审的基本全是和放贷公司有关的借款。

对于这类案件,我总结了一些特征:


从借款人一方来看

大多数是急需资金周转的小公司、小个体(大多是以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名义借)、买马赌球外加买六合彩想一夜暴富,连夜翻本的赌徒(虽然大多数情况下,没有直接证据证实),至于网上所说的裸贷啊,校园贷啊,我们这是小地方,大学还不多,所以二审案暂时还没上来,但据说一审已经出现。


从出借一方来看

对比借款人,就显得精明多了,私人的小打小闹俨然已经out了,大多数都是以高大上的公司形象出现,有法定代表人、有股东,甚至有的还有监事,注册资本明确清晰,至少从公开的查询信息来看,毫无瑕疵可言,正规的无话可说。


从借款合同外形来看

大家见过保险合同没有,和那个不相上下,打印的工工整整,有标题,有主体,有内容,有落款,有指纹,有电话,有身份证,更有甚者,还有全家的简介及电话、住址,比公安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还专业。


从借款合同的内容上来看

借款金额,借款方式(现金还是转账,转到哪个账户,有无托收),还款方式,利息计算(从字面上看不会超过法定的上限),担保方式(是房的抵押,还是车的抵押,还是人的保证),违约责任(包括实现债权的费用、律师费)一应俱全。


从借款的履行上来看

银行转账,收款收据,利息支付,催收记录,应有尽有。


到这里需要总结一下我作为法官的看法,就是:



如果一个案件基本具备这些要件,从证据上来说,就是一个非常完美且符合法定要件的借贷法律关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如果属于一个不幸的借款人,想否定这个形式和内容均看上去perfect的合同,翻转的几率可以想像。


不要怪法官机械,明明知道那些人是专业“放数”的,还总是“偏帮”他们,让这些“可怜”的借款人倾家荡产,还有还不完的债务。我只能耸耸肩,表示同情,却不得不举刀落判。

其实,我们为了从法律上对付他们,也是操碎了心,不断地调整审判方式。

比如,对于转账金额与借据上记载金额不一致,或者写明差额部分以现金支付的情况。

我们一开始的处理是这样的:

尊重合同的书面意思表示,径行认定借据上记载的借款金额,因为,毕竟借款合同,收款收据是借款人自己签名或书写的,你愿意写,就说明你认可这种方式,于是,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会按合同或者收据确定借款的数额。

后来我们发现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大多与约定的利息数额一致,而且借款人往往抗辩此部分款项是预扣的利息。

于是,我们的处理就有了以下的变化:

将现金支付的一部分视为预扣的本金,从而在借据所记载的本金总额中予以扣减,毕竟一次性借5万元,非得转账4万5,剩余5千给现金,有点不合适。

我们处理原则变化以后,现实中的借贷情况也悄悄起了变化:

借据或者收据不再出现现金支付的情形,取而代之的是与借据完全一致的全额转账,但是你会惊人的发现在借款支付之后,会有一小部分被迅速的转给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人。而在开庭的时间,借款人往往抗辩称根本不认识这个人,只是受出借人指示才不得不转款给第三人。出借人也不会承认这个事实。这个第三人基本看不出来与出借人有任何关系。

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只能按转账数额来确定借款金额。更有甚者,很多借款人的还款也是给了出借人以外的第三人,开庭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借款人都不能找到任何可以证实出借人与第三人的有利证据,真还还是假还,法官也是傻傻分不清,只能按证据来。唯一可以救济借款人的,就是再找那个第三人,打一场官司试试看了。

“从南京到北京,买得没有卖得精”,也就是这个理了。

这才是民间借贷案件中最简单的一类。如果涉及P2P,那么完全可以用混乱来形容。那些急于借款的人们,他们不顾一切的心情,像打游戏般的网终点击,并最终得到借款的快感,很快就会被无法挣脱,如梦魇般的利息以及各种名目的费用碾压的无法复活。

这个时候,如果你已经不能喘息,在坐以待毙的时候,不要怪法律,法律不具有日新月异的功能,在任何国家都没有。即使在不断调整,这其中也有一个过渡期,而你几乎不能活着撑到那天。

客观来说,即使合法的利息,24%或者36%,这样计算下来的利息数额也不是一个小数字,三年本金就可以翻倍了,所以很多借款人发现,自己一生不羁放纵还借款,最终发现连利息也没够。更何况,很多利息是不是法定之内的,连借款人都不知道,在法庭上,他们几乎对于利息的计算完全说不明白。

是时候又该法官来点提示了:



借款确实不可怕,后果是不是能承受,确实得考虑清楚,我前面所说的,也仅仅是光明正大来法院起诉的,赢和输都在一纸判决书上。可是,如果他们在你家门口等着,在你上班孩子上学的路上看着,在你的办公室喝茶聊天坐着,没事写写信,贴贴大字报,泼泼红油漆,法院应该是帮了不了,至于警察叔叔能不能24小时保护你,那估计只能看你的人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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