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张家港律师
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 专业领域 > > 文章内容

轻度醉驾的标准

发布日期:2018-10-29 17:34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一、轻度醉驾的规范是什么意思?
    对醉驾情节细微的状况,可免于刑事处分,"关于情节明显细微危害不大的,不予科罪处分;违法情节细微不需要判处惩罚的,能够免予刑事处分".情节明显细微应包含酒精含量高于醉驾规范、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没有阻碍检查、认罪态度好等等.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路途、行车速度、是否形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状况,准确科罪量刑.关于情节明显细微危害不大的,不予科罪处分;违法情节细微不需要判处惩罚的,能够免予刑事处分.
 
    二、车主在验血之前逃脱的应该以什么证实醉驾?
 
    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驭机动车的违法嫌疑人时,对查获通过、呼气酒精含量查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造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许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搜集证人证言.血液酒精含量查验鉴定意见是确定违法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违法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查验到达原意见首先条规则的醉酒规范,在抽取血样之前逃脱的,能够以呼气酒精含量查验结果作为确定其醉酒的依据.
 
    违法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躲避法律追查,在呼气酒精含量查验或许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查验其血液酒精含量到达原意见首先条规则的醉酒规范的,应当确定为醉酒.办理醉酒驾驭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实在保证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申述、审判.
 
    对醉酒驾驭机动车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依据案件状况,能够拘留或许取保候审.对契合取保候审条件,但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能够监视居住.对违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则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能够予以拘捕.
 
    综上所述,尽管刑法修订案将醉驾列为风险驾驭罪,但是并不是一构成醉驾就会被判刑.如果是细微醉驾行为,检察院能够免于申述.判别细微的规范主要看酒精含量低、没有形成交通事故、车主认罪态度好等.法院在最终判刑的时候,也要充分看醉驾的情节.

copyright © 2017 - 江苏润众律师事务所 苏ICP备17055234号 张家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