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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都同意离婚,法院不许离!判决书瞬间刷
发布日期:2018-10-26 16:33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这起案件中,原告、被告双方都同意离婚,按说没啥可聊的。
但主审法官李培亮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二人有恋爱两年的感情基础,2017年5月生了一个女儿,所有矛盾都是因孩子和家庭琐事引起的,要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事,还真没有。
被告呢,每天打游戏无所事事,对家里大小事不管不问,没有很好地转换到父亲的角色。
原告呢正处在哺乳期,情绪很不稳定,照顾孩子已经力不从心,被告的散漫更是让她感到沮丧。
原告、被告都缺乏家庭责任感,有负气心理。庭审中主审法官注意到,二人虽有“孩子”般的争吵,但言语间仍难掩关心爱意。最终,虽然被告同意离婚,但法官判决不准离婚。
法官虽然没有支持原告
但律师收到判决书后
忍不住点赞,还发到朋友圈
主审法官李培亮在判决中以法服人,以情动人。希望原告、被告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学会体谅、奉献和承担责任。
虽然并没有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原告律师在收到判决书后,对法院的处理方式仍然高度赞扬,并在朋友圈晒出判决书。
这份充满“人情味”的判决,
让当事人共同面对婚姻中的挫折,
感受到了司法的关怀,
强烈建议90后、80后夫妻好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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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节选
本案中,原告孙某某与被告王某某虽然结婚时间不足一年,但结婚前经过了长时间的恋爱,双方互相了解,婚前感情基础较好。
日常生活中虽有矛盾发生,亦属夫妻相处中的正常现象,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只要双方互相宽容,不计前嫌,妥善沟通,婚姻关系可以维持。
常言道,“生儿育女,人生喜事”。原、被告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女儿王小某系二人爱情的结晶,双方理应倍加珍爱,共同将女儿抚养长大。
原、被告现在正处于婚姻的磨合期,在从个人向父母转化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很多问题,双方应正确面对这些问题,互相体谅、互相帮助,共同将自己融合到新的家庭生活中。
若遇到一些问题、发生几次争吵就轻易离婚,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本院不愿看到一对恩爱的年轻的夫妻劳燕分飞,更不忍看到一个嗷嗷待哺的幼儿失去父母。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且被告离开法庭后又回来与原告自行调解,说明双方都有和好的意向,也说明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并未真正破裂。
因此,原告孙某某要求与被告王某某离婚的诉请,在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情况下,依法不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不准许原告孙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离婚。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孙某某负担。(涉及个人隐私,故本案相关当事人使用化名)
90后离婚的特点是三无
无子女、无较多财产、
无债权债务问题,态度还坚决
“80后还在单身,90后却开始离婚了”。
如果以1990年出生开始算,最大的90后,今年也不过27岁。据报道,在2012年,90后就登上了离婚的“历史舞台”。
这两年,90后的离婚人数呈现较快增长趋势,2015年,郑州市年度婚姻登记数据显示,90后离婚人数占到当年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媒体把90后离婚的特点,总结为“三无”:无子女、无较多财产、无债权债务问题。争议不大,态度坚决,往往要求“立即处理”,缺少回旋余地。
他们往往为一些很小的事情闹纠纷,比如玩游戏,不上进,都可以成为感情破裂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