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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的后果
发布日期:2018-10-11 16:59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张某是于2016年7月份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公安机关从江西南昌带到江苏省张家港市,并被张家港市公安机关刑拘;期间,张家港市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则,通知了其家人;
2016年7月份的某一天,张某的妻子从江西南昌赶到张家港市,与当地的公安机关联络,了解案子.因案子刚刚开始,办案差人通知其一些根本的信息外,其他是一概不告知;
在张家港市呆了几天后,因无法见到张某,其妻子急得没有办法,后咨询几个律师后,张家港找律师.
刚开始一见面,律师在会见其妻子时,因对案件不了解,根本无法判断,只能根据法律相关的规定和办案的经验,给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后其妻子离开律师事务所;
过了两天,其妻子与本律师联系,希望再一次见面.见面后,其妻子觉得本律师比较诚信,就将案件委托了本律师,并办理了相关的手续.
接受委托后,本律师立即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到张家港市看守所会见了张某,对案件进行了一些细化的了解:原来是张某为张家港市一家企业介绍虚开增值税发票,东窗事发,被张家港市公安机关从江西南昌带到张家港市;并且,其他涉嫌人员包括虚开发票的单位负责人、其下游人员也陆续被抓捕归案,此案正被公安机关紧张侦查中;
了解案情后,本律师与其妻子联系,告诉其案件重大,侦查时间比较长,现在刚刚开始,其可以先回家,律师会及时跟踪,有情况会马上通知她.果不其然,此案在侦查阶段,因案件重大,两次被检察院退回继续侦查,此时,已经过了大半年时间,在这期间,发生了很多与案件有关的事情,在这里不一一述说.
后此案到张家港市检察院,经过相关的程序,被检察院起诉到法院,案件法院后,一直没有开庭,在接到第一次开庭时,已经是2017年8月份了.
在开庭之前,本律师已经对案卷反复研读,并及时到看守所与张某进行交谈,结合本案案卷的证据材料,以及其他涉嫌犯罪人的律师可能提出的方案,律师提出了自己的辩护方案(主方案和备用方案),并向张某详细说明为什么会定出这样的方案,张某听后表示同意.后,律师与其妻子电话联系,作出相关的说明,并告诉张某同意,其妻子听后也表示同意.
后此案经过四次开庭,庭审中,控、辩双方经过数次较量,此案终于在2018年6月份结案,而此时距张某被抓捕时差不多已经两年了.
本院认为,被告单位XX贸易公司、被告人大龙作为被告单位XX贸易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被告人张某、大成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本院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信.
关于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张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初犯偶犯、悔罪态度好等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本院予以采纳.
关于被告人大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大成是从犯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大成也是介绍人,有获利,其行为是独立的,不是共同犯罪的从犯,本院对被告人大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解及辩护意见均不予采信.
最后,张家港律师法院的法官依法判决:
一、被告单位被告单位XX贸易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二、被告人大龙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三、被告人张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35万.
四、被告人大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35万.
律师提示:
后师不忘前师,作为本案被告人张某,因不懂法,帮别人说道说道,朋友之间帮忙介绍一下,当时也想赚一些小利,没想到触犯了刑法,结果判的处罚比较重,所以,在触及"虚开"发票方面,可得三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