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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其中一方要求离婚可以吗?

发布日期:2022-02-27 09:02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夫妻双方其中一方要求离婚可以吗?

  可以的,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是可以要求离婚的,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 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 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 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 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 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私房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的,“私房钱”顾名思义就是夫妻一方积蓄且对方不清楚的财产,若夫妻双方没有订立关于“私房钱”的约定或约定已无效时,应当认定这“私房钱”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如果“私房钱”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确定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只要私房钱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起诉离婚需要传票给到谁的

  起诉离婚送传票给被告是要送到本人吗?

  若传票不能送达到被告或者被告外出了,则可以交给与实告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也不一定要送到本人手上才为送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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