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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完年又要开始招聘了,HR如何避免就业歧视

发布日期:2018-12-18 14:56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过完年又要开始招聘了,HR如何避免就业歧视

劳动者不应因民族、种族、性别等不同而在就业方面受到歧视。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法律明确规定和保护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但就业歧视仍然是我国人才市场的突出问题,通常表现为户籍歧视、年龄歧视、性别歧视、院校歧视以及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歧视等。

劳动法》、《就业促进法》都明确禁止民族、种我、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形式的就业歧视。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在实务中,就业歧视现象仍然很严重,其表现形式五花八门。但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性别限制这点主要是针对女性就业者面言 有的单位明确要求不要女性,有的单位则虽不明确规定.但不要女性是其“潜规则”。

2. 年龄限制大多设在25岁、28.30.3235岁等年龄上。

3. 学历限制主要设专科、本科、硕土和博土这几个层次。用人单位招聘时标明“仅限985211高校毕业生”,或者对名校学生薪水与普通学校学生薪水设置差别等行为,构成学历歧视。

4. 地域限制。如在北广上的一些工作岗位要求中,明确表示本地户口优先,或者是只招收本地员工等。

为了防范相应的法律风险,HR在招聘的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非理性的就业歧视。招聘广告成招聘简章内容要合法。要特别注意简章或广告的内容,要保证其不含有各种各样的歧视性条款。不要有太多的刚性要求,HR在收到相关简历再根据岗位情况进行筛选,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招聘启事、应聘登记表、健康体检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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