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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强拆可以申诉维权吗

发布日期:2020-07-13 10:57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房屋被开发商拆毁,居民可以向当地人民审判庭控诉维权.
 
    根据《国有土地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的规定,住房征收部门和被征收者在征收补偿案规定的合同期间内未达到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者所有者不明确的,由住房征收部门申请征收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住房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的人不满补偿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出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必须先补偿,后转移.
 
    决定征收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向被征收人提供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规定的转移期限内完成转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瓦斯气体供应、供电和公路通行等违法方式强制转移征收人员.禁止建设单位的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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