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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怎么计算抚养费的问题
发布日期:2019-05-23 15:16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
儿童保育费应定期支付,并可以有条件的一次性付款.
第9条规定,如果没有经济收入或该方的下落不明,该财产可用于抵消抚育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支付方式通常按月支付,并按月支付给子女抚养费专用账户,或者在探望孩子时支付.在现实中,许多方要求对方一次支付维护支持,因为这样可以节省要钱的麻烦,其次,你可以支付对方的付款.但是,如果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法院必须考虑另一方的实际支付能力和对方的态度.如果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付款,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仅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1)第21条明确规定:"支持"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因此,在离婚的情况下,除生活费外,还要充分考虑教育和医疗费用,争取在支持标准范围内的较高比例(20~30%).
根据1993年11月3日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父母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育费用.当地.对于固定收入,抚养费通常可以按月收入总额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如果提高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负担,可以适当增加这一比例,但一般不应超过月收入总额的5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可以参照上述比例,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同一行业的平均收入来确定抚育费的金额.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上述比例.儿童保育费应定期支付,并可以有条件的一次性付款.如果没有经济收入或该方的下落不明,该财产可用于抵消抚育费用.儿童保育费的支付期通常直到孩子年满18岁.如果您未满16岁或未满18岁,并且您的劳动收入是主要收入来源,并且您可以维持当地的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育费.
同时,法规还规定,如果孩子因以下原因要求增加抚育费,父亲或母亲有能力支付,并应支持:
(1)抚育费的原始金额是不足以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女性生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金额;
(3)应该有其他正当理由增加.人民法院可以对当事人或者其他拒不履行或者妨碍他人履行儿童抚养义务的有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的人处以罚款和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如果离婚当事人之一要求改变子女抚养费关系,或者如果孩子要求增加抚育费,则应另行起诉.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儿童保育费用的数额可根据儿童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对于固定收入,抚养费通常可以按月收入总额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如果提高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负担,可以适当增加这一比例,但一般不应超过月收入总额的50%.
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可以参照上述比例,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同一行业的平均收入来确定抚育费的金额.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上述比例.
应定期支付抚押费,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
如果没有经济收入或该方的下落不明,该财产可用于抵消儿童的抚育费用.
儿童保育费的支付期通常是在孩子满18岁之前.
如果您未满16岁或未满18岁,并且您的劳动收入是主要收入来源,并且您可以维持当地的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育费.
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应有下列情形之一.如果父母有能力支付,他仍应承担必要的抚育费用:
(1)丧失工作或不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命;
(2)还在学校读书;
(3)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和条件.
离婚后,如果一方要求改变子女抚养费关系,或者孩子要求增加抚育费,则应单独起诉.
如果孩子在下列情况之一中要求增加抚育费,则父母或母亲有能力支付并应得到支持.
(1)学费的原始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女性生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金额;
(3)增加应有其他正当理由.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对在有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中拒绝履行或妨碍他人履行儿童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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