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张家港律师
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张家港律师 > 法律常识 > > 文章内容

继承纠纷

发布日期:2021-08-23 09:57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婚姻关系中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 配偶一方死亡后的财产处理
 
  答:除非有约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共同财产之间进行财产分割,共同财产的一半应分给配偶一方,其余为死者的遗产。
 
  继承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继承时,应当先分割他人的财产。
 
  配偶一方死亡时,必须先分割已故配偶的婚前财产和个人财产,再分割配偶的共同财产。分割后,属于死者的财产份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死者对上述财产有遗赠协议或者遗嘱的,按照其遗赠协议或者遗嘱处理;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法定继承处理,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继承人。
 
  (2)一方在婚姻关系中通过继承获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中通过继承或者赠与取得的财产,由丈夫共同所有。和妻子,但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离婚带来的婚姻关系继承注意事项有哪些?相关介绍,如果您遇到继承纠纷,可以点击我们的在线离婚 ,或者直接点击我们的在线咨询,让专业 为您详细解答。

copyright © 2017 - 何翔 苏ICP备17055234号-1 张家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