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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2021-09-09 09:03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1、什么是假释?
答: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不再有社会危害性,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2、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答: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3、假释的考验期是多久?
答: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4、假释后还会再被关押吗?
答:不一定。对于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遵守相关规定,期满后,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会再被收监执行。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又犯新罪、发现有漏罪或者违反假释考验期规定的,还会被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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