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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调查需要查些什么?
发布日期:2022-01-08 09:04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离婚财产调查需要查些什么?
(1)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收入情况;
(2)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房产情况;
(3)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车辆情况;
(4)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其他财产情况等。
在起诉离婚中,调查取证的方式是哪些:
一、通过律师调查如工商资料、房产证、土地权属等登记资料;
二、当事人提供如结婚证、户口本、保证书或悔过书;
三、借助公安机关等行政部门取得有效证据。如家庭暴力警方所做的笔录;
四、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证据保全。如银行查询、证券查询等。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什么时候可按遗嘱继承遗产
1、立遗嘱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是合法有效的。
2、立遗嘱人已离世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条 :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