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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交易腐败渎职案:全是劳务派遣人员

发布日期:2017-11-20 15:19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据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穆健介绍,2015年7月,该院在办案中发现房产中介人员勾结北京市丰台区房地产交易权属发证中心(下称“交易中心”)收费窗口部分工作人员,在不缴纳综合地价款等税费的情况下,让收费人员直接在《房屋登记收款单》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及收费员签名章,以示缴纳了相关税费。

李萍,交易中心收费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收取包括综合地价款在内的各项登记费用,涉案的关键人员之一。

李萍归案后供述,2011年,她在交易中心担任收费员时,违反收费规定,干过不收综合地价款、不开具“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就给客户加盖现金收讫章和自己的签名章的勾当。“我跟房产中介人员郭胜军干过7次,跟同事刘强干过1次。事后,郭胜军给了我5万元好处费,刘强给了我1万元。”

“7套房产都是我请托李萍办理的,给她的现金都是用袋子装的,她知道钱是给她盖章的好处费。”郭胜军交代。

“我亲自拿着《房屋登记收款单》到收费窗口找李萍盖的章,下班后给了她1万元,我们都心照不宣。”刘强回忆作案过程。

检察机关查明,2011年年底,李萍利用担任交易中心收费窗口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在办理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登记过程中,接受中心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刘强(另案处理)及房产中介郭胜军(另案处理)等人的请托,在未将经济适用房上市土地收益缴入北京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的情况下,滥用手中职权,擅自在《房屋登记收款单》上加盖现金收讫章,使8套房产得以顺利办理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手续,造成国家经济适用房上市土地收益非税收入损失共计3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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