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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法律辩护:合同诈骗几百万,最终不起诉
发布日期:2019-10-11 15:25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张家港刑事辩护:在两次驳回此案后,检察官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其成功与智豪团队的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结果很少相同.现在,让我们分享一下案例的想法.
1.被告人缺乏主观目的来非法拥有他人的财产.
根据《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合同欺诈罪除客观欺诈外,还必须主观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统一的体现.但是,就本案而言,被告的职责根本不具有非法拥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1.顾总认为房东刘有能力,而且刘还向这种罪犯常山出示了授权书.
2.刘是张阿姨的姑姑,作为张三的追随者,刘不认为自己会欺骗自己.
3,作为子联公司的注册资本,实际注册资本为2800万美元,足以使人们相信刘先生的中外公司有财力.
4. Zilian Company的香港投资者Sun Mou确实存在,Zhang San也在深圳与她会面并进行了谈判.
5.沉积的大部分沉积物均用于工程.为了防止存款被欺诈,在这一点上发展事实应该使人有存款,而不是分阶段进行工作.
6.刘已经与五个市政府签订了项目合同,并且已经拥有了该项目的用地和规划,因为张三和顾认为该项目确实可靠.
7.您获得的一些存款是与您认识的人的朋友,您如何知道其根源并非法拥有他人的财产?这样的资产必须归还,顾本人也很清楚.
8.欺骗他人的人是刘,刘自始至终都是骗子,不仅在几年前在镇银行骗了200,000多人,而且还指示了此案.
9.我们不能相信刘和张三因为拥有主观目的而具有这个目的,否则会违反责任和责备原则.
张家港律师事务所:二,被告的财产支出
1.嫌疑人和受害人关于担保金额的陈述有很大不同.
2.犯罪嫌疑人获得的保证金数额与保证金支出之间存在很大差异(支出必须等于总支出,收入和支出),这两者并不完全一致.
3.我们不能依靠顾本身的认罪,在此基础上,本案涉及的金额超过800万.
4.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有多个,只提供了可疑人口,没有记录证据,涉案金额被认为是可疑的.
5.收到押金后,案件已部分偿还,受害人承认了这一笔款项,这笔款项不能计入有关数额.
6.在这种情况下,收到押金后,数百万人被用于该项目,因此该金额不能包含在相关金额中.7.如果将犯罪嫌疑人自己的费用用于确定案件的金额,则存在差异,因为押金是一起收集的,骗局事后不能用个人费用抵消.
因此,如果案件的性质是合同欺诈罪,与案件有关的金额也非常困难.另一方面,由于保证金是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的,因此通常将保证金实际用于工程,因此该项目的支出不能反映犯罪嫌疑人对他人财产的非法拥有的主观目的.确定合同欺诈的数量显然是不够的.
另一方面,如果您用保证金偿还债务和个人开支以确定相关金额,则前提是构成合同欺诈罪.还清债务和个人开支也是不够的,因为该基金存在最终变化,这被认为是合同欺诈的金额,而不仅仅是事件发生后的财产处理.
张家港律师:最后,检察官决定采纳律师的意见,而不是起诉,被告重新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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