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张家港律师 > 法律顾问 > > 文章内容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收取诉讼费用
发布日期:2021-08-15 09:05 来源: http://www.baidu.com/ [联系我们]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时,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支付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那么,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案件应如何收取诉讼费呢?
1.如果是离婚案件,律师费为每件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0,000元,则无需单独支付; 如果金额超过200,000元,应按0.5% 支付。
2.对于离婚后单独起诉的财产分割案件,应根据一般财产纠纷收取诉讼费;
3.根据《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13条,案件受理费应分别按照以下标准支付,财产分割案件应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格,按以下比例支付:
1.不超过10,000元,每件支付50元;
2.如果金额超过10,000元至100,000元,支付2.5%;
3.如果金额超过100,000元至200,000元,则付款为2%;
4.如果金额超过200,000元至500,000元,应按1.5% 支付;
5.超过500,000元至100万元的零件支付1%;
6.如果金额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则按0.9% 支付;
7.如果金额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则按0.8% 支付;
8.如果金额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则按0.7% 支付;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零件支付0.6%;
10、2000万元以上,按按0.5% 支付。
以上是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中如何收取诉讼费的相关内容。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