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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0-06-29 11:32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向拥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申请
双方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有离婚协议,协议书中明确记载了双方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孩子的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进行协商的意见
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构或驻中国使馆发行的婚姻证明书
当事人各提交两张2英寸单人间最近的半身不冠照片
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3条至第28条规定的身份证.
二、离婚登记的手续
离婚登记根据初审? 审查? 注册(发行证书)手续:
当事人提交证明书和证明资料
婚姻登记员检查相应的证明书和证明资料
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说明婚姻法离婚登记的有关条件
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离婚意愿和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抚养孩子、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夫妻双方亲自签署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员成为监誓人. 协议书中的夫妇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将一份存档
结婚登记员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明书、申请离婚登记的声明书、离婚协议书,满足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明书
发行离婚证明书. 发行离婚证明书,当事人双方在场时应当按照以下步骤办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年月日、离婚愿望
2、通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明书后的法律关系以及与离婚后孩子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证人当事人本人本人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取证明书签名或盖指纹"栏签名的当事人不能写名字的,必须遵从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书上盖条形码,其中写明"双方离婚,证书失效". 婚姻登记处". 注销的结婚证明书会返还给当事人.
5、向离婚当事人双方发行离婚证明书,双方取得离婚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
三、进行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构不受理
没有达成离婚协议的;
属于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
其结婚登记没有在中国大陆进行.婚姻登记机构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得受理,应当向当事人发行《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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