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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有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为
发布日期:2021-04-14 08:12 来源: http://www.baidu.com/ [联系我们]
在当今市场经济日益繁荣的社会中,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不仅是运营商的平台,而且是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条件。作为保护竞争的主要法律体系,《反不正当竞争法》还保护知识产权领域的竞争。该法律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也为知识产权提供了保护。
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是什么?
不公平竞争是一个广泛的概念,通常是指在工商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原则的所有商业活动,包括垄断,限制性竞争和狭义的反不公平竞争。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本法所称“反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经营者的行为。社会和经济秩序。”这是狭义的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包括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以下四种类型:
假冒商品
包括商品主体的混合行为,这在三种情况下表现出来: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擅自使用某知名商品的独特名称,包装,装饰,造成与他人知名商品的混淆,使购买者错误地认为该商品是知名商品;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公司名称或名称,导致他人将其误认为他人的产品。
还包括商品的虚假标签,这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也表现出来:
伪造或欺诈性地使用质量标志,例如证明标志和商品上的著名和优良标志;
伪造产地的,虚假记载商品的来源,来源或者出处;
对产品质量进行误导和虚假陈述。
虚假宣传
指经营者使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具有误导性的产品的质量,生产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原产地等进行虚假宣传的事实。用户和消费者误解了行为。知道或应该知道的广告经营者,充当代理,设计,制作和发布虚假广告。
侵犯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是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和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是那些不为公众所知的秘密,可以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受权利人保护的实用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
商业秘密权是权利人工作的结晶,商业秘密权是权利人拥有的无形财产权。《反不正当竞争法》非常有必要禁止侵犯商业秘密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秘密不同于专利和注册商标。只要获得和使用它们的方法合法,它们便可以同时由多个权利主体拥有和使用。例如独立研发,或通过逆向工程破译他人的商业机密。
商业诽谤
指经营者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的行为,例如捏造和传播虚假事实以诽谤和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声誉和产品声誉,从而削弱其竞争实力。具体方法包括发布比较性广告或声明性声明,以降低竞争对手的声誉;煽动或贿赂某些人,以顾客或消费者的名义提出投诉,破坏竞争对手的声誉;竞争者的素质被抹黑等等。
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具有固有的局限性,知识产权产品的保护不完善,有些知识产权产品不适合通过产权划界进行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纳入了权利产生的道德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和范围得到了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法和补救措施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只要犯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