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张家港律师
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张家港律师 > 新闻动态 > > 文章内容

关于结婚彩礼的法律规定

发布日期:2021-04-23 11:21    来源: http://www.baidu.com/     [联系我们]

 

《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安排,买卖婚姻和其他妨碍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通过婚姻获得财产。《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当事人的难点”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获得的收入。该物业无法维持当地的生活水平。

 

 

订婚是婚姻的习俗,在中国已经流传了很长时间。彩礼表达了男人对女人的重要性,是女人的彩礼。那么对于这种习俗,我国有哪些法律法规?

 

 

1.订婚礼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第三条规定,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和其他妨碍婚姻自由的行为均被禁止。禁止通过婚姻获得财产。

 

 

《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当事人的难点”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获得的收入。该物业无法维持当地的生活水平。

 

 

如果离婚后没有一方可以居住,那么生活将很困难。

 

 

离婚时,一方使用个人财产中的住房来帮助处境困难的人,这可以是住房权或房屋所有权。

 

 

《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退回习惯礼物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发现以下情况,请提供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共同生活的;

 

 

(3)婚前付款给付款人造成了困难。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适用,双方离婚为条件。

 

 

《高等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财产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如果婚姻已经登记但尚未同居,则赠与和赠与一方或双方收到的款项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处理财产来源和数量时,应考虑合理划分。各方购买和使用的财产原则上应归各方所有。

 

 

第19条规定,通过婚姻主张的财产应离婚,例如在结婚时如果时间不长,或者由于财产需求而使对方的生活困难,则可以适当退还。很难确定获得的财产是请求还是礼物,可以将其视为礼物。

 

 

作为有条件的礼物,它也适用于《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当事各方可以就合同的有效性达成附加条件。有条件的合同应在满足条件后生效。符合终止条件的合同在满足条件时将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适当地满足条件的,视为已经满足;不适当地推广的,视为未满足。

 

 

关于彩礼,婚姻法尚未明确。因此,后来发布了司法解释(1)和(2),以明确规定彩礼。法律将彩礼定义为有条件的礼物,当无法实现结婚目的时,可以返还彩礼。

 

copyright © 2017 - 何翔 苏ICP备17055234号-1 张家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