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张家港律师 > 新闻动态 > > 文章内容
减刑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2021-09-04 09:00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1、囚犯减刑次数有限制吗?
答:一个句子可以减刑的次数没有限制。但是,每次换向的时间间隔和范围都有限制。
2. 减刑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在决定案件是否可以减刑时,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生效判决中的原判和财产刑的履行情况以及交付后的一致履行情况全面审查。
3、符合条件的犯人可以减刑什么条件?答: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狱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的悔改或立功的,可以减免;有下列重大立功行为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防止他人从事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举报监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牺牲自己救人的; (五)抗击自然灾害、消除重大事故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4.减刑后实际量刑有哪些限制?
答: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低于原判刑的二分之一;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13年;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限制减刑。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少于二十五年,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的,不低于二十年。 ——缓刑期满后依法有期徒刑。 .
5. 怎么提到换向?
答:罪犯减刑的,执行机关应当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应当减刑。未经法律程序不得减刑。
上一篇: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下一篇: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