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张家港律师
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张家港律师 > 专业领域 > > 文章内容

民事诉讼要走哪些司法鉴定程序

发布日期:2020-04-06 11:43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案件如果涉及司法审查,在法庭调查阶段当然也涉及宣读感情意见.那么大家都知道法证程序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问题是什么吗?张家港律师何翔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大家.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利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确认和判断与诉讼相关的特殊性问题,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中最突出的是专门机关的专家利用专门知识来确定诉讼的专门问题.司法评价的专业决定,其过程比较复杂,一般需要当事人的申请,法院公证诉讼双方的案件资料,通知当事人双方选择鉴定机关,然后将相关鉴定书交给相应的司法鉴定机构,根据资料做出鉴定结论的专家.
 
    基层法院也是司法评价的适用比例仍然比较高.主要集中在交通事故纠纷、医疗事故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同业纠纷事件等方面.交通事故纠纷中鉴定案主要确认当事人的残疾等级、"三期"(营养期、失误期、护理期)、车辆损失.医疗事故主要是查明受害者的残疾等级、受害者的伤害结果、医院医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民间贷款事件主要是确认签署借书证的真伪或印章的真伪.建设建设合同一般是确认双方的工程数量、项目成本;伙伴关系纠纷中伙伴间经济账户的审计.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的残疾等级评价是医学领域的专业能力评价,一般法律家仍然缺乏医学领域的专业知识,一般当事人主张残疾补偿对象应接受残疾等级评价.目前民间借贷等经济型事例的鉴定数不断增加,当然也受到当前经济大环境的影响.总之,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下面临的新型案件也不断流入法院,专业领域越来越多,法医种类也越来越多.
 
    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法院调查是(a)当事人的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没有出庭的证人的证词.(c)出示证明文件、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4)阅读感情意见.(e)阅读检查记录.单击这是从小篇概述的"司法鉴定程序在民事诉讼中如何适用"的内容,不知道是否能对大家好朋友有帮助?小篇提醒说,司法鉴定评价也可以作为一个辅助依据,具体地与其他证据相结合,进行综合处理.以后如有疑问的法律问题,请随时咨询找张家港律师事务所何翔律师,我会给你专门的答复.

copyright © 2017 - 何翔 苏ICP备17055234号-1 张家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