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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申请执行期间不必然导致案件不予执行

发布日期:2021-07-04 09:04    来源: http://www.baidu.com/     [联系我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申请期限实施了两年,以及法律问题在诉讼的及时性和中断的情况下的应用。

申请行动超出了上述期间的执法申请,人民法院不应积极释放并应用衰老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第483条关于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及实施人民法院的申请超出了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应接受。执行官对执行申请表明,人民法院由审查反对意见建立。相反,执行官没有反对申请申请,而人民法院不应积极释放并应用申请以实施及时性。

另一个情况,如果执行人员已经满足全部或部分义务,人民法院不支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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