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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撤销

发布日期:2021-07-28 09:02    来源: http://www.baidu.com/     [联系我们]

有条件捐赠取消合同胜利案

女儿放弃了有条件的房子的继承权 (实际上是礼物),当条件没有达到时,礼物合同没有生效,再婚的妻子 (继母) 卖掉了房子,女儿依法继承了母亲的房子,并得到了法律的支持。

父亲张因妻子去世而再婚。当他的妻子去世时,这对夫妇的普通房子被继承了 (父亲和四个女儿有合法的继承)。因为他的父亲住在这所房子里,房子是由四个女儿建造的,父亲的共同形式存在。父亲要求他的女儿放弃婚前已经继承的房子的遗产。女儿不同意。父亲用凳子打大女儿。第二个女儿一看到遗产就同意放弃,但在协议中同意第四个女儿放弃现在房子的继承权,莉某 (再婚的妻子) 张的晚年必须得到真诚的照顾。如果该疾病能够得到谨慎护理,本协议将在以下各方签署后生效 (? 10.6)。

2008年6月莉私下卖掉了现在的房子。莉和买方处理产权转让时,他的大女儿经调查发现目前的房子已经卖完了,当我回到房子时,我看到家居用品已经搬出去了,只等新房子进入主连接器,所以我的大女儿住在现在的房子里。他的父亲张起诉他的女儿腾搬到了这所房子。四个女儿反诉并继承母亲的遗产。这两起案件共同审理。

这种情况是有条件的礼物合同。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发生在继承人去世时。继承的继承只能提供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下,四个女儿放弃了遗产 (实际上是礼物),条件是莉必须完成对张的晚年的照顾,直到张100年后,他有资格接受四个女儿的财产。如果附加条件不满足,礼品合同将不会生效。莉无权卖掉他的四个女儿和父亲共有的房子。民事判决编号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西郊民初256 (2008) 认为 “应支持四名被告继承其母亲遗产的请求”。判决: 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张某为4个女儿的每一继承支付18902.40元。

在本案一审判决后,张拒绝接受,并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的事实是明确的,适用的法律是正确的。二审法院的意见维持一审判决。但是,因为张要求房子的所有产权,并且根据判决不支付四个女儿的部分房地产价格,四女儿提议根据一审判决确定的房价购买张的所有房屋,并向张支付房价。该案件在二审中通过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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