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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超载车主的处罚

发布日期:2021-08-11 09:05    来源: http://www.baidu.com/     [联系我们]

如果载客或货物的车辆数量超过一定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超载车主的处罚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机动车超载,包括货物超载和乘客超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对机动车超载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

1.机动车是公路乘用车。机动车载客人数超过法定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2.无道路机动车辆载客车辆,如果机动车辆载客人数超过法定人数的20%,或者非法载客货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3.机动车辆是载货的货运机动车辆,机动车辆载货的货物质量超过批准的质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4.机动车辆是载运货物的货运机动车辆,机动车辆载运的货物质量超过批准质量的30%,或者非法载运乘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上述违法行为持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客运或货运机动车辆,直至上述违法行为解除。

如果从事运输的单位车辆有上述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仍未改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直接对单位责任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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