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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又复婚,财产怎么分?
发布日期:2022-01-19 09:01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对于“假离婚”时已处理过的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夫妻离婚时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进行分割后,财产已经从夫妻共有的状态转化为夫妻分别就所分得的财产单独享有所有权。也就是说李小姐与吴先生“假离婚”签订离婚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前段婚姻关系中所购买的两套房已经成为李小姐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与吴先生再次登记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故李小姐与吴先生复婚后再离婚,这部分的财产就不再予以分割。
“假离婚”后复婚前所得的财产如何分割?
如上文所述,夫妻“假离婚”后就会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就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双方离婚后,各自对所分的财产单独享有所有权,李小姐对两套房屋单独享有所有权的同时,吴先生也单独对300万元存款享有所有权,是其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另一观点认为,“假离婚”的男女在双方离婚后以夫妻名义继续共同生活,双方关系则属于同居关系,之间的房产纠纷应按照同居析产原则进行处理。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同居生活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包括房产,按共有财产处理。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
由此看来,李小姐与吴先生在“假离婚”后复婚前所得的财产归属如何认定,复婚后再离婚是否纳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司法实践中可能会有不同的裁判结果,是否符合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变量。
复婚后所得的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复婚后所取得的财产,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另外约定,按法定财产制依法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予以分割处理。
婚姻非儿戏
无论什么样的原因要面临离婚时
都要了解清楚相应的法律后果
准确评估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并谨慎作出抉择
以免假戏真做
人财两空。
年轻父母容易忽略哪些可以为孩子提前做起来的事?
看到这个问题我只想说,年轻的夫妇最应该也是必须要提前做的就是“做一个优秀的自己,寻找一个同样优秀的另一半,用心经营一段虽然不美满虽然有小的矛盾但从不缺乏幸福的婚姻。”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一件事情能比这个更重要的了。
2015年,民政部统计了近十几年的离婚登记情况,发现离婚率逐年攀升,并且离婚的主力已经成为80后。当时,在公众的眼中,80后还是一批刚刚迈入社会的年轻人,TA们应当在努力的奋斗,丰富自己享受生活。但是大家可能忘了,在2015年时,80后们已经有一半都迈入了30岁的门槛,正在面临着青年人到中年人的晋级,生活的担子都开始压在TA们身上。
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需要什么材料以及流程:
一、所需材料证明
1、双方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已婚的要带上两人的结婚证。
2、要进行公证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股票证券、购房发票等。
3、双方已草拟好的财产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双方的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财产归属等。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签约日期在公证员面前公证后再签字。
二、公证地点
上述材料准备好后,需要公证的双方务必一起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有关的申请表格。
三、公证员审核
公证申请被相应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双方公证是否自愿;通过查问的方式判断当事人的公证协议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公证员会将协议后的法律义务告知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签订笔录证明。
四、签字
所有程序无误后,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公证下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上两人的名字,这样,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手续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