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张家港律师 > 案例介绍 > > 文章内容
买了二手房,过户时发现房子被查封?你在逗我
发布日期:2018-11-27 15:28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2015年9月,在昆山打拼的老张寻觅了许多房源后,看中了昆山周市俞某夫妇的一套拆迁房,当日就支付了1万元定金,一周后老张又向俞某夫妇支付房款24万元,余款双方约定通过贷款方式支付。半个月后,俞某夫妇将房屋钥匙交付给老张,老张随后花费十几万进行了装修并入住至今,但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今年年初,老张才发现俞某早在2016年已经办理产证,便要求协助办理过户,但经过多次催促,俞某夫妇均拒绝配合过户,这究竟是为何?原来,俞某作为担保人“有案在身”,先前出售给老张的房屋连同车库已被昆山法院查封。
法院判定
庭审中,俞某辩称老张在购房时由于新政策出台,其在昆山社保没有满一年,所以没有购房资格,无法办理过户,但在自己办理产证后,老张知道此事,也没有及时要求过户。2018年1月,房屋因其他案件被查封,自己也无可奈何。
法官当庭向老张释明法律,因涉案房屋目前处于被查封状态,其最终的权利归属具有不确定性,系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情形,但老张仍坚持要求俞某配合办理涉案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对该诉讼请求,法院无法支持,同时告知老张,可在涉案房屋被解除查封后另行主张权利。最终,法院驳回了老张的诉请。
小司提醒
买房对老百姓来说是大事,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是维护权益的基础法律行为。本案中老张花了积蓄买的房,后又投入十几万进行装修, 甚至老张一家住进了涉案房屋里,可房子产权并不属于自己,之后一旦涉及产权的变更、抵押、查封等事项,均可能造成其所有权落空,甚至带来重大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