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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为什么不纳入刑法
发布日期:2020-10-11 17:30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医患纠纷"判入狱,法律能成为医患矛盾的顽疾的妙药吗? 在以以法为纲的同时中,如何强调维护医务人员和谐是以以人为中心的善意?
"医事骚动"频发"看病难"到"看病难"
前几天,被媒体曝光的山东泰安宁阳县所谓的"医生被从刀架脖子勒索接受急救治疗"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据记者采访,5月22日21点左右,宁阳警察在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的电话中通报说:"病人家属在重症监护室的人很多,感情高涨." 宁阳县宋某在附近纠纷中受伤后,发现在本院重症监护病房治疗. 医生对宋某实施救治时,重症监护室有10个亲属、朋友,感情激动. 其间,宋某夫袁某也因突发疾病被送往该医院急诊室救治治疗.
此后,宋某、袁某没有次日的疗效相继死亡,感情激动的亲属伤害了三名医生. 医生在接受某项调查时说,在治疗过程中被患者的亲属持刀威胁,现在公安机关正在进行全面的调查.
拿着刀威胁、殴打、辱骂、伤害医生……这里暂时来以,类似的事件经常发生. 据记者采访,频繁发生的伤医事件引起了很多医务人员对职业安全的担忧,有些医生坦白自己害怕上班.
湖南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告诉中国,伤医事件让医生最冷. 因为这种事有可能发生在所有的医生身上,没有安全感. 某临床主治医生说:"以年前是患者的'不易生病',现在是医生的'不易生病'. 一点不小心就可能会挨打.".
记者在山东省、湖南省、江西省等地采访,发现现在大型公立医院成为医疗纠纷的多发地区. 大医院普遍人满为患,患者排队等待时间长,诊疗时间短,容易烦躁. 另外,由于多治疗重症患者,手术科、急救科、儿科、耳鼻喉科等也成为医疗工作者矛盾激化的"重灾区".
医生近30年来,受托给不是自己主治医生的患者家属的留言,被家属包围殴打的江西省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主任肖祖克说,没想到自己会受到全国的关注. 在他看来,比拳打更值得注意的是,不以以法治为基础的医疗工作者"和谐关系"只是一个希望.
"医护人员之间缺乏一定的信任. 》湖南省岳阳市卫计委副主任胡小军认为,由于医疗行为失范、医疗改革不完善,加之依法医疗不足、公民健康素养不足等综合因素,医务人员矛盾加剧,医务人员关系对立、割裂."医疗入刑"能根治顽疾吗?
医疗工作者关系恶化,派生出各种"医疗纠纷",成为与医疗管理相关的社会课题.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以的"骚动"维权没有排除恶意索赔,追求非法利益的可能性,但现有的医疗纠纷处理机构无法有效发挥作用的问题,合法维权困难,非法索赔得以处理
根据记者的调查,现在的医疗纠纷解决主要依赖于医疗协议、行政调停、调停委员会调停、民事诉讼等途径,但作为调停合法依据的医学鉴定是几月,长的是一年半,很难被大众接受. 办理司法手续需要时间和金钱. 医疗纠纷主要由第三者医学会颁发鉴定结论,也有人认为鉴定结果涉嫌"偏向"医院.
另外,有些医疗工作者直言不讳地说,医院对"医疗纠纷"通常采取令人窒息的应对措施,但伤害医疗耻辱的行为在取证中往往并不难,这些在无形中助长了"医疗纠纷".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今年3月,国家卫生计划委员会、中央综合治理、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发文,表示"在医疗纠纷责任未被认定之前,医疗机构不得赔偿""在滋事妨碍者的违法行为未被阻止之前,公安机关将对事件进行调解. 去年年末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将"医疗骚动"判处死刑,主要分子最高可判处7年.
"目前,在不断发生严重妨碍伤害医务人员和医疗秩序的恶性事件的情况下,'医疗纠纷入刑'表明了我国依法打击'医疗纠纷',保护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权益的坚强决心,'医疗纠纷' "北京腾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宋维强说.
一些业界人士认为现在"医疗入刑"的定刑很少,很难执行. "一是'医疗骚动'很难确定,二是执法机构担心,三是舆论对'人才两空'的同情掩盖了'医疗骚动'犯罪的本质. 」
根治"医闹"必须多加管理
业界人士和专家学者普遍认为,控制"医疗纠纷",防止和解决医疗纠纷,需要大量的发力、综合管理.
"只用刑法处罚'医疗纠纷',依然不能建立正常的医疗秩序,也不能一下子解决医务人员矛盾深刻的问题. 》宋维强说,"医疗骚入刑"需要发表相应的详细司法解释,需要司法机关对"医疗骚"的打击更具操作性.同时、医疗纠纷中医务人员的投诉、鉴定、赔偿和解决的正常途径要畅通无阻. 建立完善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在法律框架下运行."在对惩罚寄予希望的终端管理之余,相关部门特别是医院应该推进管理.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马杉认为,必须对医疗纠纷做更多周到细致的工作,特别是要畅通患者及其家属的维权途径.
在记者随机采访中,许多群众认为,除了医疗机构提高急性重症急救能力外,有些医疗行为还没有规范,鉴定机构和鉴定过程的公信力必须提高,医疗纠纷协调机构的建设还必须完善
湖南湘雅医院院长孙虹说,应该完善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机制. 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引进律师,设立医务人员沟通室和法律咨询室. 对风险较高的重大手术患者、采用新技术和特殊药物治疗的患者等进行特约谈话的告知,对患者的手术方案等以和患者家属的权利义务等相关情况进行充分的告知和交流.
另外,一些专家建议成立第三方医疗纠纷协调委员会,了解法律,熟悉政策,设置精通业务的专业调解员,邀请法律、医学等专家组成专家库,完善协调制度,独立开展工作
"根治'医患纠纷'是全社会需要共同努力的过程. 》湖南省儿童医院副院长李爱勤认为,舆论也需要超越《以情代法》的思维惯性,建立医务人员的相互信任,逐步缓解医务人员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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