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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怎么行使?
发布日期:2021-09-02 14:31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属于成立权,其使用适用于排除期限的规定,即有权撤销权的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行使。
法律规定,否则该权利将被取消。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撤销权的行使受到短期排除期和长期排除期的限制。
合同因欺诈、胁迫而可撤销的,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的,应当在一年??内行使,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也就是说,如果权利人在合同订立五年后知道取消的原因,则取消权已被取消,不能行使。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的短期解除期限为三个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的原因算起。
民事行为自成立之日起五年以上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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