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张家港律师
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张家港律师 > 法律顾问 > > 文章内容

取得抚养权后就可以不让对方看望孩子吗?

发布日期:2022-02-02 09:01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取得抚养权后就可以不让对方看望孩子吗?

  在法庭上对峙过的双方当事人,在判决离婚后,双方关系通常还是难以修复,处于对立的状态。

  有时一方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后,会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的要求,这其实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对方的探望权。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受侵犯的一方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一般情况下,法院也会判决支持的,并会应一方要求执行。

  因此,建议为了降低对孩子的伤害,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应侵犯对方当事人的权益,尽量和平协商探望事宜,达成协议的应予以配合。

  没有办理复婚登记的,“妻子”可以获得”丈夫“的遗产吗?

  已离婚但之后又和好的夫妻,在没有办理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处于同居的状态,即便是对外宣布已经复婚,这段婚姻关系也不被法律所承认。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没有进行复婚登记,不是法定的夫妻关系,不享有作为配偶的权利。因此“妻子”不能以配偶身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也就是说,“妻子”对“丈夫”抚养较多的话,“妻子”就有权以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身份要求分得部分遗产。

  那么,“以配偶身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和“以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身份要求分得部分遗产”有何区别呢?

  首先,作为配偶,可以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有法定继承的权利。

  但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有在举证证明对被继承人履行了较多抚养义务,法院才会酌情考虑是否可以分适当的遗产,所以,难度较大;其次,就遗产份额来说,原则上法定继承人之间是平均分配的,而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即使尽了较多的抚养义务,且法院考虑分配遗产,份额上也是相对较少的。

  因此,离婚律师团队建议:离婚后,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还是建议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才能享有法定的配偶权益。

  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1.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现状如何?

  很多人认为父母离婚时,法院处置多子女家庭的抚养权时倾向于分别抚养,但司法实践中并非如此。据《广、佛、深三地中级法院婚姻家庭纠纷二审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大数据分析报告》显示,2016年以前,法院判归多子女抚养权倾向于分别抚养。而在2016年以后,法院判决将多子女的抚养权判归一方的比例高达75%。上述的判向变化主要归因于我国二胎政策的变化,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法院判归子女抚养权始终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

  2.离婚时如何争取多个子女的抚养权?

  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关键可以总结如下:

  首先,一方要有抚养意愿。

  其次,一方要有抚养能力。

  最后,两个/多个孩子由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3.如何突出两个/多个孩子一起抚养对孩子会更好?

  抚养权律师团队建议多子女抚养权争夺和一个孩子的抚养权争夺策略最好有所不同。关键还是突出两个孩子在一起生活可以实现两个孩子的利益最大化,这也回归到《婚姻法》对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

  在实践中,可以引入医生证人来证明这一点。医生证人的运用在个案的司法实践,甚至推动此类型案件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的过程中,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在今后此类案件代理过程中,亦可多角度尝试引入医生证人,在父母双方各执一词时,从专业的角度剖析 的所想所需,真正做到从子女的利益出发解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

copyright © 2017 - 何翔 苏ICP备17055234号-1 张家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