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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中合同诈骗怎么判

发布日期:2020-09-23 11:02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非法占有、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确定行为人是否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关键在于他是否具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主要特点如下:
 
    行为人不具备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在签订合同或者实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行为人明确知道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以虚构的手段骗取对方信任,以达到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目的.但同时律师也表示,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同时时不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但能够在合同履行期内达到履行标准或者他人能够提供相应的担保(包括履约和赔偿损失),那么这种情况在实践中也可以视为具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
 
    行为人采取欺骗手段.通常以伪造证件、隐瞒事实、虚构资质或以虚假身份证件作为担保,欺骗对方以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合同签订后,行为人通常采取各种措施阻碍或拖延合同的履行,从而给合同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合同相对人对行为人的表演能力有错误认识.律师表示,这里所说的误认,通常是指以导致对方处分财产的误认行为,而不是对案件中所有事实的误认.并且在合同诈骗案件中,相对人自愿与行为人订立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行为人因履行合同而非法占有他人交付的财物.
 
    合同诈骗案件的量刑标准:数额较大的,处以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至十年以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合同内容真实,即行为人在具体实践的前提下签订合同,说明行为人在签订同时时有进行经济往来的意思表示,并非以欺诈、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的以.在实践中,即使合同签订后没有完全履行,也不属于合同欺诈.
 
    合同内容半真半假.行为人只有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合同的实际履行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行为人在签订同时时向合同对方隐瞒了相关因素,合同内容为半真半假.这种合同客观上具有部分履行的可能性,但受到诸多条件的限制.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履行合同的目的,客观上尽最大努力履行合同,最后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未能实际履行合同,在实践中通常不认定为合同欺诈.
 
    内容虚假的合同,即行为人没有履行合同能力而签订的合同.行为人主观上没有实际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有明显的占有他人财产的动机,应以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如果行为人在主观层面上不具有长期占用他人财产的目的,而只是想暂时借用,未来收益后返还给对方,那么在实践中一般不适合以合同诈骗罪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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