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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哺乳期间的离婚流程

发布日期:2021-03-20 08:00    来源: http://www.baidu.com/     [联系我们]

哺乳期的离婚程序是指《婚姻法》第31条,第32条和第34条的规定,这与第34条的普通离婚程序不同。

第31条离婚,男女自愿离婚。婚姻登记处的当事人离婚了。婚姻登记机构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且已经妥善处理了子女和财产问题时,将签发离婚证明。

第三十二条男女请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离婚。

在下列情况之一下,如果调解无效,则可以批准离婚: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住;

2,犯下家庭暴力或虐待,抛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和其他不良习惯经反复指导后仍未得到纠正;

4,因感情不和而分开两年;

5,其他情况导致夫妻关系破裂。

如果一方被宣布失踪,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则应批准离婚。

第34条:在妇女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人不得申请离婚。如果该妇女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该男子的离婚请求,则该规定不适用。

如何在母乳喂养期间支付离婚津贴?多少?

母乳喂养期间的离婚a养费是另一方工资的20%-30%(计算到孩子18岁之前)。如果孩子病重并上学,可以要求额外的付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原则上应将母乳喂养的孩子进行母乳喂养。在医学上,一岁以下的婴儿被认为是母乳喂养。

2,《高等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离婚案件中有关抚养子女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与母亲同住。

如果母亲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可以与父亲同住:

(1)患有不适合儿童生存的长期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有抚养条件,但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孩子与他们同住;

(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与母亲同住。

3,父母双方都同意允许两岁以下的孩子与父亲同住,这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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