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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女婿在什么条件下可享有继承权?

发布日期:2022-01-23 09:04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儿媳、女婿在什么情况下可享有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但儿媳和女婿拥有继承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儿媳或者女婿丧失了配偶。二是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1)在经济上为老人提供生活的帮助。

  (2)对老人的日常生活提供帮助。

  (3)对老人的帮助是长期性的。如有限的帮助,不能视作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不能由此取得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资格。

  因此,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的抚养的义务,不管其是否再婚,都享有对应的继承权。

  一家三口都不幸遇难,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遗产应该如何处理?

  假如全家都不幸遇难,都没有继承人,遗产该如何继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因此,推定为父母同时死亡,孩子后死亡,即孩子继承父母的所有遗产。

  由于孩子已经死亡且没有其他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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